法规

主要内容

RSETHZ 211.810.83

数学系教授会议

根据2003年12月16日瑞士联邦苏黎世理工学院(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组织条例(RSETHZ 201.021)第49条,经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总统批准,

法令

第1条:设立奖项

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的“Heinz Hopf奖”是基于Dorothee和Alfred Aeppli的捐赠而设立的。

艺术。2:目的

1亨氏霍普夫奖颁发给在纯数学领域做出杰出科学工作的人。

2该奖项每两年颁发一次,在Heinz Hopf演讲的场合。讲座由获奖者主持。

3.奖金是3万瑞士法郎。

艺术。3:董事会

1亨氏霍普夫奖的董事会有责任进一步分配资金,以维持该奖项和与颁奖相关的活动的资金。

2委员会由三名人士组成,由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总统根据第2段建议委任。3.总统同时任命董事会主席。最少一名董事会成员须与工作年限/业务及工业有联系。

3.每个成员由

a)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数学系教授会议;
b)瑞士数学学会;
c)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执行委员会。

4任期从7月1日开始。委员任期四年,可连任一次。

艺术。4:委员会

1Heinz Hopf奖委员会对该奖项的提名进行评估,并向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数学系的教授会议提交推荐信。

2该委员会由五名在数学领域从事研究工作的杰出科学家组成。

3.委员会主席和其他四名成员由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数学系教授会议提议,由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总统任命。

4主席是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的数学教授。他负责该奖项的财务管理。他呼吁提名并组织了海因茨·霍普夫讲座。

5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数学系教授会议将选择委员会的其他四名成员,并考虑以下各机构的至少一项建议:

a)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数学系(2人);
b)瑞士数学学会(2人);
c)欧洲数学学会(2人)。

6任期从7月1日开始。委员会主席的任期为四年,其他四名成员的任期为两年。他们可以连任一次。

第5条:提名和奖励

1任何人都有权提名亨氏霍普夫奖。提名是保密的,提名不应该被提名人知道。

2不接受自我提名。

3.死者不能被提名。如果获奖者在领奖前去世,将在死后颁发该奖项。

4该奖项一般只颁发给一个人。

第6条:提名的形式和内容

1提名应不迟于11月15日提交,以作为下一年的提名。

2候选人提名使用网上提交表格。提名应包括候选人的简历和工作描述,以及可联系的专家的姓名。

第7条:生效日期

这些法规将于2008年7月1日生效。

浏览器中的JavaScript已被禁用